8月12日下午5点 工作期间由两米高处摔落,造成右脸表皮挫伤,眼骨骨折,右眼失明直至现在,受伤后立即到沈阳第四医院进行治疗,拍片化验打点滴,另外四院院方专家会诊无结果,而且没有治疗方案,只是进行简单处理,13日上午受伤本人带着片子(在四院拍的)前往医大二院进行咨询,得到的答复是已经超过紧急处理时间(为8小时)目前只能再进行一次更高级的照相检查才能得出结论,医大院方称,如果病人在8小时内送至本院,眼睛的康复几率特别大,但现在已经超过这个时间,康复的机会很小,请问,如果眼睛永久失明,四院是否存在医生延误治疗,病人是否应该与四院打官司,胜算如何?如何能打赢官司.(就算赢了也没什么太大意义,眼睛已经失明,目的是得有人为这事负责,得有个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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