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院,你让我百姓到底能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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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2-8-12 16:05:0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们是重庆市永川区朱沱镇大河村大河村民小组村民,2008年永川区政府要求各镇街实施城乡统筹,朱沱镇人民政府根据大河场镇建设的发展,在朱沱镇大河村(大河场镇)原四社规划修建河畔花园项目工程,由朱沱镇人民政府引资,大河村委会具组织实施修建居民新村联建房,通过集体土地流转的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同时负责拆迁。该项目规划用地面积44.44亩,其中包括我们十一户的土地,2008年11月6日,大河村委会和重庆市永川区第七建筑公司签订了《新村建设联合修建合同》,大河村四社集体土地40.98亩以每亩3万元的标准转让给重庆市永川区第七建筑公司修联建房,2008年11月,该项目进场实施,一期工程7栋楼住房216套,其中拆迁安置房仅有24套,其余住房对外出售,2013年,在重庆市永川区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永国房信[2013]77号《关于杨某某信访问题的回复》中答复行政处罚情况为:该宗违法用地是我局已于去年2月对其进行了调查,同时下达了《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永国房[责令停止]【2012】131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永国房[处罚告知]【2012】1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国房[处罚决定]【2012】134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1年5月31日我们强烈要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书面形式向我们公开该三份文件,可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却在2021年6月24日告知:经检索查找,我们申请公开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永国房[责令停止]【2012】131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永国房[处罚告知]【2012】13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永国房[处罚决定]【2012】134号)三份文件不存在。然后,我们将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起诉至法院,要求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向我们公开三份文件的全部具体内容。更让人觉得蹊跷的是永川区法院和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判决书中都不敢认定政府在2013年告知我们三份文件的事实,全盘采纳永川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三份文件不存在的答辩意见,认为该政府信息不存在,从而驳回我方的诉讼请求。
  现在让我们老百姓丈二和尚摸不着头的事是:在2013年《关于杨某某信访问题的回复》(永国房信【2013】77号)政府明确答复存在这三份文件,可在老百姓要求政府出示该三份文件时,文件却不存在,并且法院还与政府穿连裆裤,政府说不存在就不存在,那既然法院仅是政府的一个传话筒,那大家觉得法院有必要存在吗?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对该三份文件究竟存不存在的事实,政府、法院竟在不同时间做出不同说法。唉唉,代表公平正义、代表人民的公开透明的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你叫我们老百姓到底能相信你们中谁说的是真?说的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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