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去世前和我父亲,弟弟和我同住一两居室公房,母亲去世后,我父亲91年再婚,当时我20岁,弟弟16岁,父亲再婚后买下该房子的产权,我继母结婚一年后下岗,也未曾打工,我父亲一直给她交纳养老保险,于前些年我继母提前退休,退休后工资她自已管理不用于家庭开支,家庭开支一直由我父亲和我的工资来维持,我继母也未曾生育过孩子,现在我继母要求同我父亲离婚,我的弟弟未婚没房,请问我家房子怎么分割,要给我继母分割多少房产,父亲要提供怎么的证据才对我们有利?谢谢!!!!
去年我继母曾说过,如果父亲去世,她要把我们姐弟赶出去,请问她有这个权力吗?因为父亲比她大十多岁,父亲身体又不好,弟弟条件不好,至今未婚,如果父亲与继母没离成,让父亲写下遗嘱把属于他的财产都给弟弟行吗?书面遗嘱不经过公证起法律作用吗?因为公证处不给公证,说这房子不我父亲个人的财产,急起我了,请大家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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