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梦》后四十回,到底是曹雪芹的原稿还是高鄂的续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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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2-9-16 18:3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有人想读《红楼梦》,要我推荐一个最好的版本。这个我委实没办法,我只能介绍一下《红楼梦》的版本情况,或许对你的选择有参考意义。
总的来说,《红楼梦》的版本有两个系列:
一个是只有前八十回、留有脂砚斋和畸笏叟评语的手抄本,被称为脂评本。不同时期的脂评本又有不同的叫法,比如《乾隆庚辰四阅评本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就被称为庚辰本,而《胡适藏乾隆甲戌脂砚斋重评石头记》则被称为甲戌本,当然还有根据不同人作序、不同地点收藏的版本,总共上十个,不一一而足。
一个是有一百二十回全本、由书商程伟元与高鄂整理出来印刻成书的程高本。第一版成于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叫程甲本,翌年(1792年)改版重印的叫程乙本。程甲本广为流传,直至1927年由胡适用新式标点标注的程乙本出版,才正式取代程甲本,并成为市面上通行的《红楼梦》“标准版”。
那么问题来了,这后四十回,到底是曹雪芹的原稿,还是高鄂的续作?目前仍有两派观点:
一派是以胡适、俞平伯等为首的红学专家,考据后坚称是高鄂的伪作,而且是狗尾续貂,由此高鄂一直遭读者的痛斥与臭骂。
一派是以林语堂、白先勇为首的著名作家,从专业创作和文学艺术的角度,坚持认为是曹雪芹的原稿,高鄂只不过是做些修补工作罢了。目前这派观点还是比较少人认同,但是少数不等于站不住脚,或许真理还真掌握在少数人手里呢?
反正进入21世纪后,高鄂续作的说法遭到越来越强烈的批判。2007年开始,人民文学出版社新版全本《红楼梦》便停止使用“高鹗著”、“高鹗续”等字样了。
那么,高鄂续作的说法是怎么来的呢?
最先是胡适根据张问陶(高鄂亲戚)在后四十回的小注,“传奇红楼梦八十回以后,俱兰墅所补”(兰墅是高鄂的别号),用了“补”字。后来鲁迅在《中国小说史》中遂改为用“续”字,接着谭正璧在《中国小说发达史》中竟用“作”字,如此“以讹传讹”,致使普通人认为后四十回真是高鄂所作。
重点是,张问陶批注中的“补”,真正的意思是什么?
程甲本程伟元序以及程乙本程伟元与高鄂的引言说得很清楚,后四十回的稿子是程伟元搜集得来的,与高鄂“细加厘剔,截长补短”修辑而成,并且说“至其原文,未敢臆改”。高鄂自己也说,“乃广集核勘,准酌情理,‘补’遗订讹。”
很显然,张问陶说的“补”字是指修补、补订,而不是增补,说明高鄂是在曹雪芹原稿的基础上进行的整理、校对、修正与编辑。这是铁证,目前还没有更有力的证据来推翻程伟元与高鄂的原话。
这又要回到一个根本的事实问题,曹雪芹到底有没有写完《红楼梦》,真的只是写了八十回吗?
张爱玲在她十年考据的红学专著《红楼梦魇》中写道:“有人说过‘三大恨事’是‘一恨鲥鱼多刺,二恨海棠无香’,第三件不记得了,也许因为我下意识的觉得应当是‘三恨红楼梦未完’。”
似乎专家已盖章认定,但是作为资深张迷,这点我不敢苟同。张爱玲再怎么专业研究,也不可能比曹雪芹的红粉还是蓝粉知己(至今是迷)脂砚斋或畸笏叟(有人说这两个是同一人)对《红楼梦》更熟知更有发言权吧?
但是畸笏叟在第18、19回中皆有关于书末有情榜的眉批,情榜是《红楼梦》里那群青春男女总结性的榜单,附在文后,说明此书是有完篇的。
畸笏叟更在庚辰本第42回前总批说,“今书至三十八回,已过三分之一有余。”以此推算,原稿应该约一百二十回左右,至少一百多回。如果全稿只有八十回,那应该说一半,而不是三分之一。
从创作时间来看,曹雪芹去世时离前八十回脱稿达九年之久,在这九年间,难道他什么都不干,还是他写不出来?如果是这样,那曹雪芹只能算是三流的、无结构、不能完稿的小说家。这简直是对曹公失去尊重。
反观高鄂,从接到程伟元的任务到正式刊印出版,仅用了七十四天,就能写出后四十回,这也太神奇了吧?
别忘了,《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传体小说,高鄂跟他非亲非故又非同一时期的人,根本没有曹公类似的经历,他怎么可能替曹公完成其“自传”?
合理的解释是,曹雪芹死后,家中必有残稿,但是家破人亡,自然没有人去理,或者遗失散佚,二三十年后,琉璃厂的程伟元留心文献,搜救残稿,请高鄂补订而成一百二十回。
所以,我们应该感谢高鄂,使《红楼梦》真正成为中国史上第一本具有完整结构的小说,让所有人物命运都有一个完整的结局,否则宝、黛、钗的感情,永远悬而未决。
之所以仍有很多人骂后四十回是高鄂乱写的,主要的依据是文字风格与人物发展,与前八十回有所不同,看起来不像是同一个曹公之笔,是败笔。
有人甚至用电脑进行对比分析,前八十回与后四十回的文字使用情况相差甚远,前面有多赏心悦目,后面就有多枯燥乏味。你看第82回《老学究讲义警顽心》,之乎者也,不知所云,简直面目可憎。
可是,前八十回主要写贾府之盛,文字当然十分华丽,充满诗情画意,而后四十回则写贾府之衰,文字理应比较萧疏,难道生活衰败了,还跟以前一样整天吟诗作赋?
确实,《红楼梦》最大的创作特点,就是草蛇灰线,伏脉千里,前面的很多文笔,都为后面而写。尤其是第5回贾宝玉在太虚幻境看到的“金陵十二钗”正册、副册、又副册,这些“判词”基本上已设定好了人物的命运结局。
比如王熙凤的判词,“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有人用拆字法解得,凤姐最后应该是被休了。但是后四十回却把她给写死了,看起来好像高鄂草菅人命,罪不可赦。
其实,有过创作经验的人都知道,你写到后面可能会改动你事先的人物大纲,尤其像《红楼梦》这样上百万字的鸿篇巨著,更有可能。
事实上,曹雪芹在前八十回中,也有不少看起来自想矛盾或者有出入的地方,比如经常弄丢宝玉与黛玉的户口本,把人家的年龄都弄混算错了;比如史湘云的婚姻,第31回说她“因麒麟伏白首双星”,可以白头偕老,但是第37回咏海棠诗中又说她“自是霜娥偏爱冷”,应该是早寡了。
至于凤姐,后面的改动明显更好。凤姐晚景凄凉失势,不仅被丈夫冷淡,办贾母丧事时,连府里的人员都调不动了,这跟她协理宁国府把秦可卿的丧事办得风生水起,还弄权铁槛寺相比,遥遥相衬,命运落差之大,绝对是个好文字。
从艺术创作角度看,后四十回就是对前八十回人物命运的必然发展,使人物形象变得丰满而完整,前后绝对是同一个人,而不是割裂的。
比如史太君贾母,如果没有后四十回,那她只是一个含饴弄孙、只懂享乐的阔老太太。但是第106回“贾太君祷天消祸患”,立刻拉高了她的形象,显示出贾府大家长的风范,处变不惊,临危不乱,那跪地求天的一幕,更是有担当,令读者动容。
纵观世界经典小说,还没有一本由两位或两位以上作者合写而成的例子。换一句话说,如果《红楼梦》是由曹雪芹与高鄂两人一前一后合写的,那么高鄂也太厉害了吧,堪与曹雪芹比肩,因为后四十回的名场面,绝不逊于前八十回的。
曾经有媒体做过一项“《红楼梦》中你印象最深刻的章节”的读者调查,结果超过半数选择了第97回“林黛玉焚稿断痴情,薛宝钗出闺成大礼”。这种悲、喜剧的猛烈碰撞,是对宝、黛、钗的三角恋情天才般的伟大处理,将矛盾与冲突发挥到极致,情感张力最大。
还有第98回黛玉之死与第120回宝玉出家,这是《红楼梦》悲剧世界的两根支柱,写好了,才能立得住。显然,作者做到了,而且做得特别好。
尤其是宝玉出家的描写,是中国文学中的一座巍峨高峰。宝玉身披大红斗篷,光头赤足,在雪地里拜别父亲贾政,然后随一僧一道飘然远去,归于大荒,落了个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而禅唱声充满了整个宇宙,在天地之间回响,简直是史诗电影的画面。这个画龙点睛式的小说结尾,其意境之高,意象之美,被白先勇称为“中国抒情文字的极致”。
这要不是曹雪芹的原稿,而是资质平平的高鄂撰写的,我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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