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可以赚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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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2-9-16 18:55: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假如政府的职能管理部门以行政执法为名义,透过收费、罚款等手段来“创造利润”,并侵吞、瓜分这些“利润”,这样的政府当然就很可怕了。不过,在一些地方,类似这样的情形就并不鲜见。
一些公安机关透过“扫黄打非”来创收,很多公安派出所下达有“创收任务”,这已属旧闻了。然而,这种“靠山吃山”并非是公安机关的“专利”,事实上很多地方政府的其它行政管理部门也都“靠水吃水”。8月10日,湖南省的溆浦县环保局冗员充斥,靠罚款、收费来养活这些冗员的事实被媒体曝光。据报道,“该局现在的干部职工竟达到117人”,“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该局实际编制只有20多人,超编的人数约在80人”!而“其经费来源有两大块。一是县财政拨款,二是收取的排污费”。排污费按照有关规定应当“专项用于环境污染防治”,而不能挪作他用,更不能用来养活冗员。记者透过调查走访发现,该县其它一些部门也都和环保局一样,存在着大幅超编情况,而养活这些冗员的经费来源除了财政拨款之外,就是这种“靠山吃山,靠水吃水”。其实,这种机构臃肿、冗员充斥的情形在全国各地也是普遍存在,只不过该县的情况看上去更加突出而已。
在笔者看来,湖南省溆浦县的上述政府部门乱象,究其实质就是某种程度把政府企业化了,而这种“企业”的主营业务就是各种名目繁多的收费和罚款。对于这些政府行政部门来说,这样的收费和罚款既打着行政执法的名义,又各自为营,可谓他们的独门生意。而如此这般“政府企业化”,政府当然就比黑社会还要厉害了,因为黑社会属于黑道,至少不敢明目张胆行恶;而企业化了的政府它属于白道,它可以“光明正大”地去搜刮民脂民膏。“政府企业化”之下,它的政府职能自然就丧失殆尽,公正执法就只能成为笑谈,因为正是由于环保局与排污企业沆瀣一气、结为事实上的利益共同体,排污费才可能如约打入环保局的账户,至于真正意义上的环保监管,就最多只是喊喊口号而已了。
政府企业化,透过权力寻租攫取利益,然后大肆进行政府扩编,从而给“县主要领导”的关系人以及其他利益共同体的七大姑八大姨们都分发一个饭碗,这样的社会形态,那里的老百姓当然就处在水深火热之中了,因为羊毛出在羊身上,财富的来源无疑就是老百姓的血汗。县上如此,省上如何?全国的情况又怎样?我想老百姓心里该有一本帐。众所周知,中国的政府成本之大名列世界前茅,政府“一年花的钱等于3.7亿个城镇居民、12.3亿农民一年可以花的钱”,而这只是公开的财政税收;如果再加上所有这样那样的非税收入,那么中国的老百姓实际上供养的政府规模就更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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