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能否起诉要求收回已经过户给孙子的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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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6-3-25 12: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老公是家中独子,我们85年结婚,婚后住在他父亲单位分的一间12平方米的补差房里,96年房屋拆迁分得87平方米的公租房一套,婚后一直单过。2000年因他父亲生病,我便把老两口接来一同与我们共同生活。2002年房改时他父亲用成本价3万多元购买了这套房,房主是他父亲。05年他父亲去世后,房主需要更名,经全家商量最后婆婆决定把这套房给我儿子,并于06年12月通过正规手续过户成功。理由是一步到位。省的以后瞎折腾了。07年我因老公有外遇而离婚。当时不能做房屋分割,因为这套房不属于我们的财产,所以离婚后双方都没有离家,还是住在同一屋檐下。离婚的事情也没有和婆婆讲。怕她受不了。因为我们20多年了婆媳间从没有红火过脸,关系很好。再加上把房子给我儿子了,所以我就想和她在一起给他养老送终,可后来到2011年的今天,婆婆发现他儿子老不回家,回了家也是单睡一间房,再三逼问我只好说了离婚的事,刚开始还好一直责备他儿子,可过了没几天婆婆四处打听怎么才能从他孙子手中要回房产给儿子。嗨,可怜天禧父母心啊,请问婆婆去法院起诉要的回来这套房产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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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3-25 12: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当初有没有办理房产赠与公证,根据《合同法》相关规定,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一般不可以撤销,只有在受赠人有下列情形才可以进行撤销:(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二)对赠与人有抚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另外你有没有书面赠与合同书,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28条规定,房产赠与行为的成立,一般情况下,以根据书面赠与合同办理过户手续为准;特殊情况下,书面赠与合同是房产赠与成立的必要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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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6-3-25 12:41:01 | 显示全部楼层
百分百要不回去了!现在已经不是她的财产了,她没权处置。除非另有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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