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后由于操办婚礼的花费,信用卡欠账两万,婚后约定每月各存一千元为共有,账户为妻子名下,后在我百般劝说下,她帮助还上卡内欠款,但所有卡归她管理,未出一月,由于消费观念差异,发生矛盾,妻从我四张卡中划走一万元(未通知的情况下),并将其名下共有六千元取走,其间我还给过她九千元,之后她每月花销上千元,买名牌表,5百多元的鞋(一堆鞋),黄金手链等,还在股市投资6-7千元,考驾照2千.(结婚后我们在双方老人及亲友进行走动,我家长辈给我们的钱,我都给了她,近一万元,她家长辈给我了三至四千元,但我分文未落全部给她)
我因之前的行为已不敢信任其管账,决定让她把股市的钱取出重新恢复共有账户,存成我的名字,存折由她管理,她强烈不同意,我现在真不知道这账到底该谁管合适,这个婚姻还要不要继续下去.请大家给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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