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拍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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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6-19 09: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请问拍卖3次,仍没卖掉的话,是否可以强制低债,如果对方不同意低债,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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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19 09: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是拍卖还是强制抵债,都属于法院强制执行程序,被执行人是无权抵制的,除非被执行人以裁决有瑕疵或执行过程有瑕疵为由向上级司法机关提出申诉,并且由上级司法机关下令中止执行。若是三次拍卖未成交后你作为申请执行人不同意接受强制抵债,而被执行人又没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法院只能视为你放弃本次强制执行,这样只能待被执行人以后有了新的资产后继续执行。但是根据中国的社会特点来看,你这样做无异于放弃了本次诉讼成果,即使被执行人以后真有资产能被执行也相当于重新启动一次诉讼程序。建议你接受强制抵债,但对抵债资产重新评估,若评估价格低于案值,则向法院申明不放弃继续追偿的权利,这样一旦发现被执行人有新的资产出现可继续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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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19 09:48:44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法院委托涉案资产中不动产的拍卖才有3次拍卖说法,3次卖不掉可裁定给申请执行人,如申请执行人不同意,查扣的资产退还被执行人,法院可再去执行被执行人其他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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