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股份制银行员工于2011年12月底提出辞职,截止现在2012年1月中旬都未支付第四季度奖金和12月工资。请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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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1-30 08: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本人属银行正式职工(总行编制不是派遣员工)2、我于2011.12底提交辞职申请,但之前2011.11月初就已经正式向本部门提出辞职申请。因工作交接问题配合银行方面顺利完成业务交接工作。一个月过后(2011.12月初)部门老总交谈之后望继续完成工作(因年底业务繁忙)姑念部门老总对我多年栽培和感情,考虑过后答应留下二周,于2011年12月中旬离开。之前协商等我离开后再递交辞职申请,由部门申批后,再由电子公文逐一向其它部门和行长递交申请(含人力资源部门)3、另银行方面于2011.12中旬发放烤火费(6000元/人)在我正式提出辞职申请之前,但该笔费用未支付给我。电话联系人力资源管理人员,银行方解释:这个烤火费是给继续留在银行的职工福利,因你之前已说要走所以我们没有理由把这个福利发放给我。对于这个解释我非常不解,递交申请远在你发放福利之后,既然是事先发放的福利你又何知事后多少天我是否提出辞职申请。现在是我提出了辞职,如果另外一种情况我没提出辞职,你又如何解释。再说还有的同事在你发放烤火费之后,于我同样的时间提出辞职。难道你有理由要他退还不成?这种发放是何依据?4、另银行方面是每月10日发放工资,我于12月工作到中旬。人力资源部门也未有支付劳务的意思,电话解释依然是:12月发的工资你不是拿了吗?但实际上我们银行都是先做事后给钱,如果你是1月中旬来的(已过了10号发工资的时候)你的工资是在2月10日支付。所以从这样核算银行方面是欠我12月的工资。5、另在11月初提出的辞职申请时,依照劳动合同提前30天通知用工方面,我于12月初正式向部门老总提出离开事宜。因银行方面我递交纸质辞职申请,由本部门综合文书走电子公文。但事后才知道我第一次递交的辞职申请,本部门本未走公文流程。而又未告之于我,等我以为履行了自己的职责时,才知道老总想再让我继续帮忙,并且承诺年底绩效奖金等问题。但按照现在人力资源的说法和目前的情况,完全于当初的说话不一致。6、在银行工作七年,每天是朝七晚12甚至次日凌晨。一个月能休息3天全属上帝保佑,不是开会、学习、考试就是应付检查写自查报告等等。想到走了之后银行这样对待自己,如果以上12月工资12月烤火费第四季度绩效奖金不能支付给我本人。请问我能用每日工作超过正常劳动合同,提出多年的加班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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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30 08: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你掌握证据--你每日工作超过正常劳动合同的规定时间,并且银行未支付你任何加班费,你可以向银行所在地的劳动局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工资及绩效奖金按理都应该给你,但你要仔细看看你工作的银行的相关规定和制度,是否符合?总之,先与银行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根据你掌握的证据,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追问银行监控录像保存一个月,我的加班证据怎么体现?物证很难,人证其实留在那里的人就是最好的证据。研究的签订的劳动合同,未提到绩效资金等。这个具体怎么核定我也不清楚,现在弄清楚也很难,希望有明确的条款可以去约束他。实在愤恨,到过年了又不是小钱。具体正式提交辞职申请是12月28日一年都献给了银行,凭什么不付我劳务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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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30 08: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不可能取得银行的监控录像的,你们上下班是打卡吗?你有打卡记录单吗?有这个也可以是证据的。你只有掌握了合理的证据,才能向劳动局仲裁部门提出劳动仲裁,才能通过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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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30 08: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打卡记录,我们是一线人员不用打卡机制来约束我们。不过,留存那的同事一直都是超8小时工作。请问还有哪些渠道有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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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30 08:32:4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单位的同事可以给你做证吗?如果可以,最好有书面的证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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