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映下几个“苛捐杂税”问题和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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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8 06: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映下几个“苛捐杂税”问题和骗子
  
  
  一、假货市场,纵容假货和欺诈
  假货市场:“西溪数码港”“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我08年4月在“西溪数码港”的“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买了一个金士顿4GU盘和一联想鼠标,金士顿4GU盘说好3个月内包换,没想到没到1个月就坏了,我拿去换,“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的营业员不肯换,我找到“西溪数码港”市场管理处,一男的管理员,不仅态度很差,当“方正达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营业员说这是我这金士顿4GU盘是水伙(假货),“西溪数码港”市场管理处一男的管理员纵容假货和欺诈,实在太可恶了!“西溪数码港”管理员都纵容假货和欺诈,我想“西溪数码港”基本上就是一大量买假货的假货市场了。虽然几个月过去了,今天刚好要整理这方面的几个问题,就写了出来。
  
  
  二、我们兰溪的暂住证好像乱办乱收费啊
  
  
  我兰溪本地人,身份证也是兰溪公安局做的,前几天竟然有云山派出所的人让我办暂住证。我是兰溪本地人呀?还要办暂住证?他回答都更让我晕了,说我是柏社乡的,不是城镇人口的都要办,这是什么王法啊?
  前段时间我一朋友,在云山派出所办了个暂住证(没过期的),到溪西去,兰江派出所又强迫他办了个暂住证,我晕了,在同一城市,换个地方就要另外办的暂住证,这又是什么王法啊?
  在中国为什么是暂住证高于身份证?查房的时候不查身份证查暂住证,这是什么道理?
  暂住证资料:
  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许章润谈到,目前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实行的对外地人员的暂住证制度是涉嫌违法的,应当废止。
  经过整整3个月的调查和准备,河南省法律界较有影响的10名律师,终于把两份《法律建议》寄往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在这两份寄往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常设机构和最高行政机关的“建议书”中,10名律师明确提出,“全国各地暂住证及类似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应予审查撤销”。
  全国各地的暂住证制度,都是地方性法规规定和公安部的规章规定的制度,但是《行政许可法》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六大事项,没有为实行暂住证提供依据。超范围设定行政许可是不合法的。《行政许可法》是国家法律,部门规章和地方法规和它相冲突了。
  http://news.sina.com.cn/z/zanzhuzheng/
  
  今天查看了2004年7月30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
  
  根据,“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的暂住人口,是指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市区、乡镇暂时居住的人员。”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意思应该是离开浙江省兰溪市吧?身份证上的大红章,就应该是指常住户口所在地。我以前填资料,户口所在地都是填“浙江省兰溪市”,没填过“浙江省兰溪市柏社乡”啊!“到其他市区、乡镇暂时居住的人员”我想不应该理解为“到其他市区、户口所在县(市)其它乡镇暂时居住的人员”吧?“到其他市区、乡镇”,应该解释为“离开户口所在地(市、县)”,而不应该解释为“离开户口所在乡(街道、镇)”。
  
  根据,第十二条
《暂住证》在同一市区、县(市、区)范围内有效。
  
  我朋友在同一市区、县(市、区)范围,云山派出所和兰江派出所办了两个《暂住证》,就明显属于乱办证了。
  
  我还想说一句,办暂住证是某种歧视!办《暂住证》会给办《暂住证》的地方带来不良影响,特别是在办《暂住证》的工作中不认识,更会给办《暂住证》的地方带来不良影响。
  
  深圳、郑州、沈阳等已经取消暂住证。
  
  深圳:“暂住证”下岗“居住证”上岗
  http://unn.people.com.cn/GB/14748/7608177.html
  
  居住证在深圳试点成功 专家称此举应在全国推广
  
  http://www.ce.cn/cysc/fdc/fc/200808/04/t20080804_16385167.shtml
  
  浙江嘉兴、慈溪两市试点居住证制度
  
  http://news.sohu.com/20080108/n254529975.shtml
  
   浙江告别暂住证制度 外来者将享受同城待遇(图)
  
  http://news.sohu.com/20071121/n253374938.shtml
  
  都市快报
  
  http://news.163.com/07/1121/04/3TPV68OP0001124J.html
  
  你的声音我在听
  
  发布时间: 2008-08-07  来源: 金华日报
  
  暂住证更换太频繁
  
  
网友“陈平★新号”:我是兰溪柏社乡人,现住在兰溪云山街道,前几天云山派出所的民警让我办暂住证。我是兰溪本地人,为什么还要办暂住证?
  
  
前段时间我一朋友,在云山派出所办过一个暂住证(还没过期),搬到兰江街道后,兰江派出所又要他重办暂住证,换个地方就要另外办暂住证?
  
  
值班员核实:兰溪市公安局云山派出所的民警回答,根据相关管理条例,暂住证上的暂住地址变更就要重新办理暂住证,电脑里的信息也及时更新,便于民警查询管理。因派出所管辖范围不同,从柏社乡暂住到云山街道,也要办理暂住证。
  
  
  三、发生在我身边的我们兰溪的其它一些“苛捐杂税”
  
  
  1、兰溪城里水费里面竟然还要每2个月一次的2元抄表费,前几天又收去每户700来元的“独表费”。水费竟然要另外算上“材料费和工资费”,这也是够霸道的收费了。
  2、前段时间收去了36元的卫生费,兰溪卫生搞的不大好,收费又这么高,政府这费那费的收了那么多,卫生费本不应该收,搞卫生是政府的责任呀!
  城市的清洁卫生是关系到整个城市形象,影响到全体居民生活,理应属于公益事业,属于公共管理的范畴。因此,也毫无疑问应该由公共财政予以保障。另外,每个法人、每个公民凡有纳税义务的都照章纳了税,已经为公益事业出了资,为公共管理埋了单,就应该享受由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由公共财政出资购买的公共产品。具体到城市的保洁工作来说,“市民已经交税了,政府就有责任、有义务用公共财政为其埋单。”
  3、听人说在兰溪开的店,几个证的费,工商管理费,国税,地税,卫生费等等苛捐杂税得几千元,苛捐杂税还真多。一个工商管理费,得1千多,收的真高啊。这也许也是我要面临的问题。
  我网上一查,要求取消工商管理费的呼声很高。
  北京、天津、四川省等地从2007年1月1日起陆续取消收取个体工商户管理费。
  取消个体工商户管理费,我看是民心所向!
  工商管理费不再合理合法,全国政协委员李卫华委员建议:全国取消工商管理费
  http://news.sina.com.cn/c/2008-03-10/023813545794s.shtml
  
  四、有一女人在我店里用了一张假的1百元。
  
  前几天早上,来了一女人,骑电瓶车的,像貌还好,一下子买这书,一下子买那书,一下字给我零钱,一下子给我1百的。第一次给我的1百的应该是真的,我没注意。她走后,还说“她儿女过会还要来买书”。后来我才明白过来,这原来是分散我注意力的骗子行为啊!哎,我当初还以为她是爱看书的好人呢!太可恶了!
  大家要注意呀,这女人应该是个常常骗人的骗子。
  
  
  
  
  
  五、
  
  我也不是故意没事找事情
  
  1元1度的电费,我就没反映过意见,其实为什么在杭州租房要,还有营业房要1元1度的电费?其实也不怎么合理!
  
  还有,对身份证问题,我也有意见,但我还没有反映过,我认为做身份证和补办身份证不应该收费,每个人的身份和身份证国家应该免费提高!和人的出生一样!身份与生俱来!这样也就不会出现贫困人口为了省点钱而不办身份证,并且给人口管理带来难度。这样也不会出现有些人办身份证难,落户口难,成为黑户口。很多这些情况都不会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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