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改房法院判决各占50%产权。现在要办房产证,但是单位说先办的一人名下,然后到房管局分割,我认为不妥,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1-6-11 12: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认为对方要是拿到房产证,就可以买房。我该怎么办呀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6-11 12: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你是哪个地方的,天津地区为例,应该有共有产权的,就是两人共同持有。就是持有比例有注明,如果是50%会在房本中体现,办在一个人名下就是说他持有的是大房本,在他的名字旁边标注的是持有人,你也会有个小房本你名字旁边标注的是共有人,而且房本会标注持有比例。哪怕你是1%,如果没有你到场也不能一人私自出售。...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6-11 12:05:2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未办成对方名字的情况下,不怕麻烦就直接以行政诉讼诉房管局履行登记义务。如果已办成对方名字,马上向房管局申请异议登记,然后十五日内起诉,过期不起诉的异议登记时效。你的权利可能收不到保障。...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