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违法分包,农民工与建筑单位的劳动关系如何界定?请附带相关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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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4 | 2012-1-31 08: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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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31 08: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颁布单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文字号】【颁布时间】2005-5-25四、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追问这条我们做过研讨,责任的承担并不能转移为劳动关系的存在,我觉得具体劳动关系的认定应当从管理与被管理,双方存在从属关系及劳动报酬的发放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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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31 08: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做过这样一个案子,劳动仲裁部门就是根据这条确认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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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31 08: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但是法院是认定雇佣关系,法院和仲裁部门的处理时不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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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1-31 08:53:24 | 显示全部楼层
到当地劳动局咨询一下,帮不上忙,不好意思。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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