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性退休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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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6-16 16: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性别,女,1980年参加工作至今,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工改,省直国有企业,工人身份,87年业余电大毕业,长期从事单位档案管理工作,1992年评上档案管员,1999年评上助理馆员,现在工资是按专业技术类助理馆员工资,2007年评上馆员,馆员身份单位还没聘,2000年单位聘任总经理办公室主任至今,根据福建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规定女工人退休前在管理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的,如本人愿意的话可以按管理身份55岁退休吗?如果本人提出而单位不同意,强行叫本人50岁退休的话,可以申请福州市劳动仲裁吗?该如何申请?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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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16 16:01:0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人提出按管理身份55岁退休,而单位不同意,到时按工人身份50岁办理退休的话符合规定,不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申请劳动仲裁也不会被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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