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的“州长”是否和我国的“省长”是一个级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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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7 | 2012-2-5 04: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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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5 04: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约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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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5 04: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美国宪法,除了联邦政府的权力之外,其余权力均留给各个州。因此,美国的州长的权力相对来说较大。此外,美国的州长全部均由民选产生。加州州长施瓦辛格美国州长英语称为“governor”。除五十个州的州长外,美国五个属地的行政长官也称为“governor”,中文通常译作“总督”。历史上,美国属地未建州时,总督也由总统任命,但现存五个属地(波多黎各、美属处女群岛、美属萨摩亚、北马里亚纳群岛、关岛)的总督皆由民选产生,他们也是美国州长协会(NationalGovernorsAssociation)的会员。美国唯一没有“governor”的地区是首都华盛顿,其行政长官是市长。州长选举的结果反映出美国政治版图发生变化的某些迹象,新州长一般会实行更符合本党理念和利益的政策,也会为两年之后的总统大选创造有利条件,所以美国两党都全力争取赢得州长的选举。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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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5 04: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没有可比性。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它的州相当于是半独立的,州长由当地州议会选举。中国是单一制国家,省长先由中央提名,这时称为“代省长”,次年经过省人大开会通过后就是正式省长了。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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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5 04: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级别差不多,权力大得多!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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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5 04: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理论上讲没有可比性,硬要说的话,其实差不多,我国逐渐放权,而美国却相反.在趋同.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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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5 04: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实际情况来看,中美两国实际把它们当平级来处理。但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州是“半个”政治实体(让了一些权给联邦)中国的省则完全不是政治实体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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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5 04:43:41 | 显示全部楼层
其实完全没有可比性,因为我们是中央集权,美国是典型的联邦制度,这个很多人不理解。我只能简单地说,美国的50个州在共同的联邦宪法下,其实就是一个个小国家,高度自治,有自己的议会,宪法和行政机构。简单说美国的州长就是该州选民选举的当家人。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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