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调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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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9-7 1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大家好:
我2001年从外省通过招聘调入本地的一所高中任教,至今已有七年。期间除了根据省里关于事业单位人事改革相关统一规定,和教育局签订过正常的为期三年的聘用合同外,并未其他协议或合同,我原来外省的挡案2001年就随同迁入本地。现在我为了改善家属工作条件,通过招聘欲调入南方某学校,对方教育局开出了商调函。我向单位申请调离,单位同意,但是去教育局调档时,教育局以区政府有政策,原招聘教师一个不放为由,拒绝调档。现在时间紧迫,南方给我的时间有限,我应该怎样才能尽快要出我的档案关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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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9-7 14:03:5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只能通关系了。因为有政策限制。或者干脆不要档案,南方政策尺度很宽的,将文凭保管好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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