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对特定财产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在受偿时优先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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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5-9-5 12: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企业破产法》好象只是说对特定财产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对该特定财产有优先受偿权,但是不是优先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受偿,好象没有明确规定。
问明白点吧:
破产财产的分配是哪种顺序?(假设担保物足值的情况下)
A:破产费用——共益债务——担保债权人受偿——劳动债务——其他社保欠款和欠税——无担保普通债权
B:担保债权人受偿——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劳动债务——其他社保欠款和欠税——无担保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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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9-5 12: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照《企业破产法》的第四十三条规定,对特定财产有担保权的债权人,在受偿时优先于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费用第四十一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费用,为破产费用:(一)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二)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三)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发生的下列债务,为共益债务:(一)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二)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三)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四)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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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9-5 12: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规定的,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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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9-5 12:20:54 | 显示全部楼层
A正确的.根据第四十三条之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的财产随时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是为了全体债权人利益而发生的费用,此费用的发生可在破产案件受理后的任何阶段进行优先清偿.担保债权人的担保物权一般只有待破产宣告后分配财产时才予清偿.故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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