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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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8-27 21: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各位我想问下我的食指前半截断了,经过再造手术后不能弯曲了,也用不上力,前半段是用脚趾补上去的,我想请问这能凭的是等及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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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8-27 21:52:49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依据GB/T 16180-2006《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 i)九级17)一手食指2~3节缺失;j)十级 6)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10)除拇指外,余3~4指末节缺失;你说的食指前半节断离后再植,最低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 二、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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