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新劳动法执行前签订劳动合同,续签劳动合同后,后期的劳动保障是按照旧的劳动法还是新劳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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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9-3 11: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续签合同时还会有试用期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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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9-3 11: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第九十六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九十七条本法施行前已依法订立且在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本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自本法施行后续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开始计算。本法施行前已建立劳动关系,尚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本法施行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本法施行之日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法施行后解除或者终止,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的,经济补偿年限自本法施行之日起计算;本法施行前按照当时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按照当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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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9-3 11: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新劳动法.续签合同不可以再有试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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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9-3 11:52:43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新劳动法所规定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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