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可能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职式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个人劳动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付;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品的价款;单位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转账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2.根据《现金管理条例》的规定,企业可能在下列范围内收取现金:单位工职工交回的赔偿款,备用金退回款,差旅费剩余款等;收取不能转账的单位或个人的销售收入;不足转账结算起点(1000元)的小额收入等.3.按照《现金管理条例》及其细则规定,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也可以从开户银行提取,但不得擅自坐支现金.坐支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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