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案件中债务人未取得所有权的财产能行使取回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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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9-12 08: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假设按合同约定,债务人未付清全部货款前交付债务人的标的物所有权仍属债权人所有,债权人交付标的物后,债务人未全部付清货款即宣告破产,这时债权人能基于所有权未转移而对标的物行使取回权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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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9-12 08: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是不动产的话,因为所有权转移需要履行登记手续,所以所有权归属比较明确,债权人在返还债务人先期支付的情况下,可行使取回权.如果是动产,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是以交付为标志的,而且你们的合同约定并未公示并未取得债务人所有债权人的同意,所以这种情况下是不能行使取回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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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9-12 08: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但清算组可以以支付剩余价款的方式取得标的物的所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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