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 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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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6 | 2012-2-8 11: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11年5月18日,朋友用我的工资存折作为质押,并以我的名义在信用社贷了三万元,说是10天内还,结果没有按时还,打电话一直是设置我或者骗我过几天就还之类的,实在没办法就去他家里要,当时我找了个证人,签了一份欠条并按了手印说好2011年七月底连本带利还清,可到时间还是骗我说马上还活着就是骗我他在外地,结果他家人很凶说没有他这儿子,户口也迁出了,人也不在家住好长时间了,就这样一直拖到现在,想通过法律手段解决,帮帮我啊!我该怎么办!(希望大家不要复制粘贴!很认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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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8 11: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签了一份欠条并按了手印说好2011年七月底连本带利还清?上面是谁的签字?如果是对方家人的,协商不成。立即起诉。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对方家人的财产。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九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十五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第九十四条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冻结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冻结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九十五条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财产保全。追问欠条是他本人写的,并且有他本人、证人、我的手樱他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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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8 11: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方有工作,太好了。协商不成,立即起诉,申请冻结对方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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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8 11: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后来我朋友说他好像有好多债,不知道他自己的工资存折贷没贷款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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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8 11: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那您更应该立即起诉否则等他人起诉执行了对方的工资您只能想法找对方的其他财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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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8 11: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扁他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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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8 11: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类似的事情我也遇到过,借钱之前是朋友,之后就黑脸的这种,不叫做朋友,你可以放弃他了,诉诸于法律解决他,没有人会说你不讲究,只能跟你同仇敌忾!!支持你!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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