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的问题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5 | 2012-2-8 11: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湖北的一名高中教师,1987年参加工作,2003年因为和校长闹了一点小矛盾,一气之下,我不辞而别,去南方一所私立学校教书,至今达9年之久,请问:现在我可以通过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达到回湖北的原学校教书或原单位给予我经济赔偿的目的吗?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2-8 11: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属于自动离职。可以向教育局或人事局申请仲裁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赔偿。(按工龄计算的退职费)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2-8 11: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没有办理相关手续,而不辞而别,此行为违反了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用人单位可以对你解除聘用合同,你也得不到赔偿。现在事情已经过了九年,也过了法律保护时效,因此,即使你现在申请仲裁或者提请法院起诉,法律也不会保护你。追问谢谢你们,我还加问一句:原单位是事业单位,我拿的是“铁饭碗”,当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说法,原单位要解聘我,也应该书面或口头通知我,可是这些他们根本就没做!我难道不可以申请仲裁或向法院起诉吗?谢谢各位大侠给我满意答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2-8 11: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你九年没有上班,也没有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完全可以解除和你的相关劳动手续,你现在不可以仲裁和诉讼。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2-8 11: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行,1、过了诉讼时效了2、你是自动辞职的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2-2-8 11:25: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先了解当地相关政策,明确自己是否享有权利,再说仲裁等救济途经.赞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