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母离婚已有3年,当初判的是房子归我爸所有,他给我妈拿两万元钱.因为我已满18岁,且正在上大学,按理说是房子归谁我就跟谁.
至今为止,我爸仍没有把钱给我妈妈,并且把我们家的房子租了出去,我现在放假回家没地方住.我现在是大四,前三年是父亲给学费,母亲给生活费.可今年我爸找了个女人后生活费和学费都不再给我.
前天回家,我把我的存折给我爸说叫他给我打生活费,他答应了.可今天早上电话里却给我说存折丢了,还说什么打生活费可以,但条件是从我妈那两万块钱里扣.
我真不知道该怎么办,我妈下岗已经好多年,还得自己交养老金
基于上面的情况我应该如何争取自己的权利
谢谢大家
法院当时还判我在毕业前的生活费用和学费父亲支付2/3,母亲1/3
母亲已支付2年生活费和一年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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