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立战争罪行的概念及意义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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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5-5-16 04: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战争罪即违反战争法规或惯例。此种违反包括谋杀、为奴役或为其他目的而虐待或放逐占领地平民、谋杀或虐待战俘或海上人员、杀害人质、掠夺公私财产、毁灭城镇或乡村或非基于军事上必要之破坏,但不以此为限。战争犯罪的主体往往是以国家及国家机构或某团体和组织的名义实施犯罪。第八条 战争罪(一) 本法院对战争罪具有管辖权,特别是对于作为一项计划或政策的一部分所实施的行为,或作为在大规模实施这些犯罪中所实施的行为。(二) 为了本规约的目的,“战争罪”是指:1. 严重破坏1949年8月12日《日内瓦公约》的行为,即对有关的《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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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5-16 04: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战争罪的概念:违反战争法规定和惯例的战争行为,如杀害平民、奴役平民,出于其他目的而杀害战俘、海上人员、人质,掠夺公共财产和私人财产,破坏城镇、农村,除军事需要之外的破坏等行为视为战争罪行。其意义:有效惩治战争罪及危害人类罪,是增进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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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5-5-16 04:01:47 | 显示全部楼层
观看电影《东京审判》你就会得到答案,问题太繁琐,10分打得字不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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