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生肓法的,请帮个忙,人命关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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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0-8 05: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老公结婚已一年了,丈夫曾离婚,肓有一女,才1岁半,但判给对方,现在我们是没有子女的,今年10月份刚满28周岁,也刚知道自己怀孕了,想申请准生证,可以吗??
他们要求拿掉孩子才能拿到证,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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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8 05:47:1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着《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一方再婚,有一个子女,另一方初婚,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如果双方都再婚,都生育有子女,离婚时判给对方,那么,也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你们如符合这样的条件,是可以生育的,前提的要到当地的计划生育部门办理准生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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