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清算,法院指定什么样的清算机构才算合法?程序\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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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0-10 14: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合伙企业/联营企业,没有注册,没有营业执照,没有法人资格,现在一股东要求解散,应该用什么样的清算机构才算合法?
法院清算制定了一个“正平清算事务所”,一个具仅具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资格的清算——只有一个人签字,这合法吗?有没有具体的法律条款?======这种情况下的清算,受不受司法鉴定相关法规条例的约束,按照《司法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司法鉴定人登记管理办法》、《全国人代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问题的决定》这样的清算报告是不合法的,因为人数、资格都不够。但是法院判决中却说,这个机构是工商注册的,是合法的。 难道这种法院指定的清算不受司法系统的法律法规的制约??!!!请给予法律条款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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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10 14: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法建议向有关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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