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好,我想资询一下,订合同之前和之后的说法和做法不一样,这种可以追究其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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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2-2-14 11: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前段时间有投资金了一个节能灯组装项目,投资资金是一万多,签订合同之前说的是我投资,他们帮忙培训人员和免费提供其配件,组装好了以后也是他们负责回收,但是合同签了,钱也出了以后,他们也确实帮忙培训了人员,教会了以后让拿了十个样品回来自己组装,装好后给他们送过去检查,但是第一次送过去以后他们说不合格,要求返工,第二次给装好后送过去,他们还是说不行,然后拒绝发送配件,但是我们组装出来的灯连接上电源是可以正常使用的,如果解除合同只退还1000元的资金,找他们理论的时候他们有点语带威胁的意思,这种情况我现在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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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14 11: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估计你把对方偏了,建议带着合同书,咨询当地律师,看能否主张欺诈解除合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第五十六条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五十七条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第五十八条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五十九条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因此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所有或者返还集体、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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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14 11: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年纪就想创业,合同仔细研究了么?我觉得你是被人家忽悠了。早几年搞手工艺品人提供技术,自己做,然后回收就是这种把戏。该怎么办?还得靠自己!追问晕,有没有专业一点的答案,法律方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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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14 11: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太专业了你也不懂啊,说白了,得你跟他们谈,世界上没什么谈不清楚的事情。法律不是给普通人用的。在北京也许好点,可以以较小的代价通过法院拿回钱,不过不可以乐观。能自己解决的话最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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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14 11: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认倒霉吧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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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14 11:46: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好办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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