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人会在合同中规定"保证金"在违约后不予退还.此处的"保证金"在法律上的性质是什么?违约金吗?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3 | 2008-8-23 08: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担保法中有关于定金的规定,但是定金的定义及在保证合同履行方面的功能都是特定的。 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标的数额的20%,超过的部分无效;对于定金的规定,必须明确说明交付的钱为“定金”,即一定要有“定金”这个词眼,不能用其他此言代替。 定金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交付定金的一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的,定金不予退还;收受定金一方无故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拟所说的“保证金”是否具备定金的性质还要看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如果仅仅约定交付“保证金”的一方如果违约,就不退还,而收受保证金的一方却没有对等的义务的话,则不能视为定金。 就算是定金,也不是说只要违约就一定不能退还。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是收受“保证金”的一方违约在先,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8-23 08: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视为违约金,有时也可做货款\应缴款等....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8-23 08:13:27 | 显示全部楼层
定金...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