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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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2-16 12: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因为工作性质,每天都要收钱,然后第二天上交公司。前几天因为请假2天,所以在请假当天早上把钱给了我同事,并给他写了一张交款明细条。我两天后回来上班,被告知钱不够,说我少给了钱,但我当时确实给了这么多。而且他说我写的单子他丢了。像这种情况,是不是他的责任,我怎么才能把钱要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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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16 12: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种情况责任完全在他,因为你当时应该告诉了他钱的总数,他没有当面点清是他的问题!事后再说钱不够,他如何才能证明当时你就没有给够呢!既然交给他了,他应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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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16 12: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从现有的证据来看,很难说他有责任,你给他钱为什么你还要给他写单子,应该是他给你写收条才对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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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16 12:12:54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没其他证据证明,老板会让你俩承担缺少的钱的责任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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