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人不办证,狗有何罪?(转载)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21-1-8 07: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刚看过的一个贴子,很伤感,哈尔滨市好像也开始取缔无证狗了,希望不发生类似情况]
   我这个人,一向对狗谈不上喜欢不喜欢。但看了5月29日《燕赵都市报》“7只宠物狗被处死”的消息,心里仍然很不是滋味。
  
  消息称,为了加强对城市宠物狗的管理,某市桥东公安分局派专人在辖区巡逻,一旦发现有人遛狗,便立即将狗收缴,并责成狗的主人在三日内办理“准养证”。结果,在几天之内,就收缴各类宠物狗35只。到5月28日,有7只狗的收缴期已超过三日,而狗的主人却没有如期来办“准养证”。于是该局领导“果断决定”,对逾期没有办证的7只宠物狗,无论大小,全部“就地处死”。
  
  看到这里,我的眼前似乎浮现出一个“刑场”。7只即将被处死的狗都用铁链锁着,并排跪在那里。而那些可怜的狗呢,平日里被主人们宠惯了,此时还都蒙在鼓里,以为是人们在和它们做什么游戏……
  
  不妨设想一下,如果这些狗在天有灵,会不会大声喊冤:“”
  
  诚然,在一些地方,狗的不正当放养成为了城市的一大公害,它污染着周边的环境,传播着有害的细菌,甚至还威胁着行人的安全。无疑,对任何有助于病毒传播的途径,有可能危害公众利益的行为,我们都应该坚决地加以管制。但是,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该采取什么样的管理方式。
  
  众所周知,法律法规的制定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它们约束着人们的行为,保障着公众的安全。实际上,我还没有听说那一条法律法规规定了动物的行为。而且连三岁的小孩都知道,狗伤害了行人,责任在其主人管教不当;狗污染了环境,责任在其主人看管不严;狗逾期不办“准养证”,责任同样在其主人无视法规。我们怎么能仅将狗处死了之,而让其主人“逍遥法外”?
  
  这样的一种现象,其实折射出我们有些同志在特殊时期处理特殊问题的不冷静。一遇到问题就着急,一着急就激动,一激动就不冷静,一不冷静就感情用事。结果人为地扩大了损失,也助长了恐慌。为了自己省力和轻松,就草率从事,留下后患。
  
  但愿这些狗的命运,能给我们带来一些思索,带来一些冷静,带来一些责任感。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8 07: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对于办狗证的事,我很想说些
  我从小就养狗狗等很多小东东,我家的狗狗就像我的孩子一样,我爱她们并叫她儿子。她每天都在我怀里睡~
  原来我也想过给她办个“身份证”,可是我想来想去办证和不办证有什么区别?办证了又给狗狗什么保障吗?
  近来全国开始大规模的治理城市里的宠物,前提我是非常支持的,有人管就是好事呀!可是现在的情况很遭,我打电话寻问过哈尔滨市犬管所,小狗办了“准养证”交了1000元钱交每年管理费500元钱都会有什么保障?这些钱的收取意义何在?狗狗在办了“准养证”后有什么权力?
  回答是这样的:
  第一,狗狗办了所谓的“准养证”就有了生存的权力(我不明白,一个生命在地球上的生存权是人类的政权组织来决定的?);
  第二,狗狗办了“准养证”也一样不可以在社区内、城市公共场所领放(哪城市和除了这两个地方还有哪里?是自己家里可以放吗?哪我办证做什么?放在家里不让她去外边不就OK了?);
  第三,没有保障的说法,这个证只是“准养证”,也就是可以养这条狗狗了(哪这样就了,明确了花钱就行方便、就办事吗?不花钱就不让养?交钱没有认何意义,只是买个无意义的证件了?)。
  。。。。。。
  我到现在还想不明白,我应该还是不应该花这1000元钱。
  打听到,公交车是不让狗狗上的,只好打车或找朋友的车帮忙。可是手续要跑当片的派出所,然后在去全市唯一一个指定地点去办。我还要哪天请假去好。。。。。。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21-1-8 07:4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对了`重要的事,三日内没有人认领的狗狗会本杀死。
  我在好多外国片里看到一些小小的细节,就是国外有好多的宠物收容所的,没有要的宝宝是有国家福利机构收养的,就像收养小孩子一样,大家也可以来这里领养。真为生活在哪些国家的生命欣慰,这人国家孤儿都没有保障,何况这些小生命。。。。唉~
  前先日子在报纸上有这样一个题目的文章“同是猪,活着的差距咋就哪样大哪?”介绍的是美国的新法律,要求要善待农场里小猪,要给他们玩具和阳光。。。。。。。
  我只想狗狗有生存的权力,只想她可以活着、可以让我保护。。。。。。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