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我写的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的诉状,法院是否支持我的诉状中的3点诉讼请求?诉状是否完整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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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2-2-21 12: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民事起诉状原告:***,女,汉族,2004年4月18日出生。法定代理人:***(***生父),男,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路67号,电话:*********。被告:***(***生母),女,汉族,***年月日出生,住***市***路48号,电话:******。诉讼请求:1.请求判决被告一次性支付离婚后至今起诉时的抚养费18000元。2.请求判决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500元,直到原告能独立生活。3.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与理由:因父母感情破裂于2008年8月到某市民政局协议离婚,当时双方已签署离婚协议书和离婚登记申请书并缴纳了离婚手续费,但是签署完文件后被告因抚养权问题反悔离婚协议,最终协议离婚不成。三个月后,父母双方经某市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孩子归男方抚养。离婚生效后,被告至今一直未支付任何抚养费。关于离婚调解书所提到“被告应当负担的小孩抚养费在被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应当分得的份额全部抵作小孩的抚养费”,此条描述是不属实的,当时法院主持调解的法官在调解时口头误导我爸爸的房子为我父母双方的共同财产,事实上此住房户名为我爷爷并由我爷爷全额购买的,现今发现我爷爷的住房并非我父母的共同财产,并且被告在离婚协议书上也承认这住房为男方父母所有,并没有其他共同财产。实际上我爸和被告的共同财产只有一些简单的家具电器和一辆摩托车,这些财产已根据购买价值一次性补偿15000元给被告后全部归我爸所有。以上所述,事实上父母双方除已补偿15000元的家具电器和一辆摩托以外并没有共同财产可分割,更不存在抵作小孩全部抚养费的共同财产,因此被告未支付任何的抚养费。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另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人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因此,请求法院判决令被告支付每月抚养费500元。按照被告的工资收入情况,被告完全有能力支付。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特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此致某市人民法院具状人:***法定代理人:***二〇一二年二月*日附:本起诉状副本1份原告户口簿复印件1份法定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法定代理人与被告的离婚调解书复印件1份法定代理人与被告的离婚协议书复1份法定代理人父亲房产证复印件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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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21 12: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可以了。但是还是需要专业律师给予帮助。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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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21 12: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诉状称谓就不对,不应以你孩子为人称,叙述案件事实理由。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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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2-2-21 12:04:3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应该是孩子的父亲吧?我并不建议你递交这份起诉书。首先我和这个孩子的遭遇相同。我是从小跟着母亲生活的,父亲也没有给过一分钱的抚养费。其次,你是想要钱还是想要孩子呢?女方不给孩子抚养费那就表示女方已经放弃了孩子的抚养权以及自己老年的赡养权。相反如果她给了你这笔钱,那么孩子长大后就必须对女方行使赡养权。这会给孩子以后造成多大的压力呢?为了孩子的以后,我不建议你这么做。我建议你可以以此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女方放弃以后的一些权益。比如孩子对他的赡养权。这也是为了这个孩子以后好。毕竟没有哪个孩子愿意有两个母亲或两个父亲。赞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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