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届的毕业生,和一家国有公司签了就业协议书,除了有个5年的规定工作年限就没什么约定了,到了工作单位后我发现这里不适合我,长期下去对身体不好,主要是这里的工作环境和自然气候,当时公司也没有说着方面的情况,自己也没考虑到这方面.在没签合同前我接受了公司2个半月的岗位培训,从7月15号开始,要是 我辞职说要 交2万的违约金,我不知道为什么要那么多,不过培训时公司发了工资,包了吃住.如果要做下去,公司说一年转正,但我公司招聘简章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也说不是从培训期开始,从7月15号报道到现在,我的毕业证和档案交给公司了就没回音了.我想离开,我要怎么做才更能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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