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今年三月我和浙江的一家公司签定了劳动合同,在上海分处上班(我在上海居住)可从九月份开始公司进入销售淡季,说是把我的岗位(我是管理岗位)变一下可是还是做原来的工作(就是名称变一下),可是这个月和我工资要降了,当初进这家公司时谈好的薪资,签合同时有一份转正审批单,上面有我工资的标准,现在如果公司要降我的薪水我该怎么办?
2、在此公司工作期间我经常加班没有休息日,有时一个月才休息二天,一天上个十几个小时属正常,问公司人事回答说我们签的是综合工时的合同(我进公司之前负责人只是和我说旺季的时候忙一点,淡季的时候可以多休息),象公司现在减少我薪水,让我无法再做下去的情况下,能把以前加班的工资折算给我吗?
有谁能给我回答一下吗?急啊
上海分处的负责人肯定我的工作能力,说变动是公司的经营决策,并希望我能留下来,可是对于公司减少我薪水他做不了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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