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是不是正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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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0-18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2008年9月26日星期五下午,北京神龙安科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联通北京室分工程监理部例会,参加人总经理黄艳、我(监理负责人柴业军),监理陈景信、陈启光、冯永红、李祥龙。还有负责文档的韩嘉斌。其余监理人员没有到场。会议主要议题一是黄艳总经理贯彻新增加的监理工作报表制度。二是依照惯例准备下周一应该由我交给联通的监理周报表。
首先黄艳布置工作,要求各监理下周起开始填报各种工作表,每周五交韩嘉斌收集管理。韩嘉斌当时不满意增加工作,说不知道如何管理,黄艳生气说:“不会你就不用干了,”就离开了会场。
接着由我安排工作。我要求韩嘉斌将领导手写修改过的监理制度草稿在计算机上修改,韩嘉斌也说不干,我只好转而让陈启光修改,然后问韩嘉斌:“联通方面早已要求增加主机安装情况,为什么又一次在监理周报上漏报主机安装情况。”韩嘉斌说周报模板就那样,(原先模板没有主机安装这条),我说:“此前的周报表已经增加过主机情况,怎么还使用旧的(没有主机情况的)模板,你就不会使用新的报表当模板吗?”韩嘉斌说“我就不会。”我说:“不会你就别干了。”
韩嘉斌当即大怒,喊着“你说了算吗?你当家吗?”冲到我面前,手指戳到我鼻子上面,我本能的用手背搪了一下他的手,韩嘉斌立即大打出手。我被打时还坐在椅子上面,根本没有站起来,他用左手抓住我胸前衣服向下按住我,右手猛击我的头颈部。我坐在椅子上当时根本没有还手的可能性。只能用手抓他的胳膊,当我的嘴触到他的胳膊后,就咬了他,当时我受到突然袭击,完全是本能反应,因为我从来没有挨过打,他疯狂的打我,我当时快要气疯了,根本不记得咬了几下。事后才知道是咬了四下。
我56岁,身高164,原为京煤集团长沟峪煤矿退休工人,体质很差,有关节炎,高血压,心肺功能都很差。韩嘉宾38岁,身高1米7以上,身体健壮。当时在场的还有四个人,陈景信70岁,李祥龙55岁,韩嘉斌当时非常疯狂,力气大于常态,开始大家都拉不开,黄艳来了喝斥中才拉开。我是在被打时咬伤的韩嘉斌,当时他在上面我在下面,我没有任何还手的可能性,咬伤他手臂完全是本能的自卫反应,我的行为应该是正当防卫,当时在场的四个人都能够证实我说的是实情。
我们分开后,韩嘉斌报警,后来到了西城区德胜门外派出所,派出所雷建警官主张公司解决,韩嘉斌上医院上了药,我回了家。这之间我一直感到头晕瞌睡。但是为了瞒着家人,坚持到了家也没说被打的事情。到家后呕吐,家人以为我喝酒了。第二天早晨又吐了,家人追问,看见头脸上有伤痕,我才说了,上医院检查,医生说是脑震荡症状,我很害怕,照了CT,没有发现大问题,才放心回家,到现在二十多天了,颈部一直转动不正常。
韩嘉斌后来一再找派出所,自称构成轻伤,一再要求派出所拘留我,要求我赔钱1万元。派出所也一再要求我主动和解赔他钱,现在不赔钱就让派出所拘留,成了韩嘉斌敲诈我的法宝。他野蛮袭击我在前,敲诈勒索我于后,公安如果只是追究我的责任,岂不是成了韩嘉斌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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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18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行为是防卫性的,但你太被动了一点.你可以去医院治疗,并要求派出所开具法医鉴定委托书,对自己的伤情作出鉴定;同时要求当时的在场人对情况实事求是地作证.然后请派出所处理.如果不处理,或者处理不满意,可以去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这样对方就不可能象现在这样轩你于不利之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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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18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对正当防卫限度问题的思考 参考资料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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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18 09:43:0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同意一楼的观点,你虽然你防卫,但是你没有及时做出有效的措施,所以啊听一楼兄弟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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