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需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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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0-25 10: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一朋友,在建筑公司工作
参加工作后单位为他交了三年的养老保险
中间断交五年,后续交了7年,现公司已改制
改制时未补交该五年,现要自己补交了五年
请问这其间的五年应该有谁来承担?
具体应该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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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25 10: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这个问题是关于企业改制的问题,建筑公司是如果是属于企业单位,不管如何改制,均应为员工购买社保,当然国有企业改制还应该支付一定的补偿金。在国务院《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劳动关系处理办法》中第三款规定:对分流到非国有法人控股改制的职工,原主体企业应当与其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并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改制企业当与职工重新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由改制企业与职工协商确定,重新签订的合同期限不低于3年。所以你这个建筑公司以前是什么性质的,现在改制成什么性质的不管,但是只要是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签订合同就应该由公司为你购买社保,社保是属于国家强制险,《社会保险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单位未按照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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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25 10: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本应该由原单位交,就可以请求改制后的企业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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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25 10:27:21 | 显示全部楼层
只要一直有劳动关系,那公司应承担补交的责任,但需要个人承担那部分由个人出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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