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租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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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08-10-25 21: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今年在深圳租放居住,和房东签了一年合同,但是由于物价上涨,房东要求每个月多交100元,不答应就强制撵人,我想在有关部门起诉他,请问到哪个门部可以起诉?直接到法院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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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25 21:42:22 | 显示全部楼层
1/你和房东签订了租赁合同,在合同没有到期前,应该按照合同约定金额交纳租金,房东以物价上涨为理由,在中途加租,是违反合同法的.2/你首先到当地街道办下面的房屋租赁管理所,投诉你的房东.租赁所就是负责出租屋登记管理,调解租赁纠纷的.3/如果租赁所不能调解成功,你再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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