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何才能有效保障我女儿的生活费用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08-10-28 10: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与前夫离婚了多年了,女儿的生活费他是每年年底付给我的,现在我前夫于上星期不幸病逝,他在遗嘱给女儿留了的生活费和一套房子,但却交给女儿的小叔管理,房子还没有房产证,听说只有我前夫的买房协议,他小叔是农村人,我很担心女儿的生活费和房子今后会有纠纷,但遗嘱这样吩咐,我不知道该采取什么办法来有效保障我女儿的利益,请问我给怎么办?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10-28 10: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是交给她叔管理而不是继承给她叔对吧?这样的话如果发生纠纷女儿作为第一继承人有权要求收回房子,重点在于买房协议,你要得到买房协议并且证明房子是你前夫的,这样的话所有的权益都以你女儿着手,如果你女儿还没有满18岁,如果你前夫是监护人,现在他亡故监护权应该回到你身上。如果女儿满18岁了就直接以女儿的身份出面,应该不会有太大问题。个人仅凭以前的法律知识答复你,具体你可以咨询一下法律协助机构。
附:最好不希望因为这个事情发生纠纷,开始最好用情动人,不要一开始就拿出你不给我我就告你的态度,农村人相比更重情意,也比较厌烦上法庭,更比较厌烦动不动就说告状之类的。如果你说得合情合理东西又不是他自己的或许你不用掏那份律师费了,祝福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08-10-28 10:56:26 | 显示全部楼层
先把遗嘱去公证,然后确定你女儿的监护人是谁,最后再去和你小叔签订由法律保护的协议(这个可以咨询律师),我想你前夫这样做的目的是怕你改嫁侵害到他女儿的权益。...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