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互赠的物品不是商品?有没有生来就是商品的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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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0-31 14: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互赠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一种交换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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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31 14: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句话不对的,死读书。 应该说生产的目的是用来互赠的物品不是商品。 生产出来用于交换的产品,生来就是商品。 商品这个名词创造出来就是为了强调人类的劳动和交换行为的。人类的劳动加上交换行为,就构成了人类社会的一个特有的模式,商品经济。我到街上买个东西送给你,这个东西就不是商品了?我买的时候它就是商品了,这个概念说明了我们生存的一个模式,我缺东西了会去买,我的劳动成果是用来换钱的,这样就有分工了,就有了市场这个伟大的东西,就不是自己要什么都要自己生产了。商品这个概念才有存在的意义。互赠不应视为交换行为,这里语义上有点含糊,实际上交换的本质应该是平等、自愿的等价交换。互赠是两个赠与行为,每一个都不求回报的,而且不一定等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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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31 14: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高二还是高一的政治书上有~~~商品的两个特性是:1、劳动产品2、用来交换赠送的不满足第二条啊~~~这个问题以前我也问过~~~你看看商品的特性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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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0-31 14:54:08 | 显示全部楼层
商品的是用于交换的劳动产品啊,互赠没有体现劳动的过程吧?什么叫生来就是?如果是大自然的东西,没有经过劳动的话都不成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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