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在郊区,现在正要拆迁.
现有五个人,分别是奶奶,我爸,我妈,我,我老婆...
我奶奶有7个子女,就我爸爸一个儿子..其它都是女儿...已经全部出嫁在外...
然后,拆迁是这样的...个人以后住小区有55个平方可以分配..然后年纪大的...75岁以上的..可以不要以后的房子分配直接折算50万人民币...一提到钱就是问题来了...
现在我们想把奶奶以后的房子折算成人民币...也就是拿50万元...可是我爸的几个姐妹,有几个是仇人,吵架打架,比陌生人还不如...红白喜事都不走动了...
然后现在考虑到`我爸的那几个姐妹会来要钱~跟我们打官司~
现在拆迁的字还没有签~
请问按照法律上来讲~奶奶的6个女儿有权力拿这个财产的一部分吗?
还是要奶奶立遗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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