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生前赠于的土地,老人 死后外孙有没有要回的权利?而且老人的女儿已经离婚,孩子是判给父亲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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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6-20 14: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只有“国有”和“集体所有”两种情形,个人不能成为土地的所有权人,老人这种赠与属于无效的法律行为,因此也就谈不上“老人生前赠与的土地老人,死后外孙有没有要回的权利?”之说。如果是老人生前将自己所有的房产赠与他人并已办理完房产变更登记手续,则除非具有法定情形之外,该赠与行为无法撤销。纵横法律网 辜洪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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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0 14: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土地不属于私人财产,任何人没有权利赠与他人。只是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故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如果没有办理,这种行为是无效的,但只有土地所有人,村集体或者与老人户口在一起的近亲属可以主张优先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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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0 14:10:34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把问题说清楚,土地赠与给谁,是否完成所有权登记。纵横法律网 邓海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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