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继父的老房子想过户到我的名下,怎么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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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11-6-21 14: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八岁父亲去世的,十一岁母亲找了个继父,他们没有领结婚证在一起生活到至今有15年,现在我继父的老房子想过户给我,需要办理哪些相关手续呢?
我有几个疑问要请教
1.我的户口目前在苏州,我继父的户口在盐城?
2.我母亲与继父没有领过结婚证,继父的老房子是否可以过户给我?
我母亲与我继父没有生过小孩,就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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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1 14: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前面的仁兄说的很详细了。如果现在房产证和土地证上就只有你继父一个人的名字的话,你和你继父一起到“房产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一份赠与合同就可以了。携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两证就可以办理公证了。然后凭着公证书到“房产所在地”房管局和土地局分别办理过户,过户时要收取税费各种税费江苏是房屋总价的4.5%(别想瞒报,房管局会有最低单价限制的),你继父取得房产证不满5年的还要缴纳营业税5%另外顺带说两点:1)如果房子是农村宅基地房屋而不是商品房的话,根据现行法律是不能过户给户口不在本村(有地区放宽至“本乡”)的人的;2)你“继父”和你目前在法律上只是普通的自然人关系,不存在“继父”的法律关系。因为你妈妈和你继父是在1992年《婚姻登记条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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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1 14:53:08 | 显示全部楼层
可以,签一份赠与合同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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