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下,无固定期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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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5 | 2011-6-24 09: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根据本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已经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并不代表用人单位已经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无视法律的规定,仍然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对于这种情况,本法第八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月工资。”
最后一句话,我不懂,如果员工辞职不干了,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双倍赔偿,还是补给另一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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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4 09: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付工资,也就是自用工之日的第二月起到第十二个月,共十一个月,支付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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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4 09: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中所指的“双倍工资”是指你的每月收入的双倍工资,你辞职不干了,因以前单位已经按月开给你工资,再给你的补偿就是你以前所开工资的数额(时间是你到单位之日到离职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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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4 09: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补发另一半工资。因为用人单位在正常工资发放过程中已发放一倍工资,这部分应从“双倍工资”中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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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4 09: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补给另一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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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4 09:26:32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员工辞职不干了,单位应该补给另外的一半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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