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间在公司内因为工作上的事和下属打架,对方鼻子线性骨折,医药费由公司付还是我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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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11-6-27 08: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上班时间在公司内因为工作上的事和下属打架,对方先将文件撕掉砸到我身上,于是我动了手,对方用了钢管,我只是用拳头,我将对方鼻子打骨折,对方没打到我。现在对方住了院,大概要花五千的医药费。请问上述情况属于谁先动手。请问医药费是该我付还是公司付。如果公司要将我开除,我怎么办???谢谢。
假如说要走法律途径,对方能不能算作轻伤,假如对方要求除医药费之外的赔偿,按法律规定,轻伤要赔多少,应该由公司赔还是我个人赔。
事情的起因是因为他在工作上出现了失误经指出后不理不采不改正,所以我按公司规定处罚了他,他不服将处罚单撕掉砸在我身上,我就给了他一拳,然后他拿了钢管追着我打,但是都没打着。结果我那一拳就把他鼻子打骨折了。这样算不算因工作打架。医药费由公司赔偿还是由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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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7 08: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双方都有过错,一般赔偿是‘伤轻的赔伤重’,对方有过错的减轻你的相应赔偿责任,是否属于轻伤或者是重伤要经法医学鉴定后才能认定。你们虽然在上班时间发生纠纷,但应当不属于工伤赔偿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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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7 08: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自己支付 这跟公司没关系 你们不是在执行公司职务 只是私人纠纷 公司不承担责任你们是互相斗殴 谁先动手影响不大 鼻骨骨折是可以构成轻伤的不过你们这个毕竟情节比较轻微 主动赔偿 一般会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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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6-27 08:2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此种问题必须进行严格的性质区分:因公事还是私事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冲突属于管理问题,应当由公司承担,具体是否除名则由公司制度确定,如果是因公事公司不能轻易开除你,因为你是主管,同时你是自当防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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