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好意思说,你知道特种作业证吗,特种作业证一律在安全监察局办理

[复制链接]
查看11 | 回复2 | 2011-7-5 15: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3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2002年12月28日安监管人字【2002】124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文件第二条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因为特种作业有着不同的危险因素,容易损害操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因此对特种作业需要有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包括技术措施、保健措施和组织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安全卫生规程规定:从事特种作业的职工,所在单位必...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千问 | 2011-7-5 15:54:49 | 显示全部楼层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有一部分在安监局办理,一部分在质监局办理。...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主题

0

回帖

4882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8824836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