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工地付水泥,包工头没有打收到条,而是让他的下属打的收到条,事后他又不承认。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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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1 | 2011-7-6 21: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他的下属找不到了,跑掉了,我该怎么办,能不能起诉这个包工头。我应该是走法院还是走经侦。之前这个包工头迫于压力还给我了1万元,还差我16万,我该怎么要回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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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11-7-6 21:3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您现在想法搜集对方欠您的证据,协商不成。立即起诉。同时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的财产。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第九十二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案件,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财产保全的裁定;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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