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9年10月份签的购房协议,当时房地产商说我们的楼一共22层,我买的12层.当时问她什么时候签正式合同,她说过了2010年春节就签.就一直往后推拖.
到了大约2010年中旬的时候,房地产商的卖楼小姐说规划局批不了22层,只能批到12层,结果我买的房子变成了顶楼,问我房子还买不买,如果不买就给我退钱,如果买的话有3%的优惠.我当时想:退的话肯定不划算,顶楼我就认了,我也买吧,问她什么时候签合同,她说贷款的手续你准备一下,准备好了给她打电话.
等我给她打电话,她又说政策有变现在签不了合同,等能签合同了给我打电话. 又过了一段时间,我在打电话问她,她说3%的优惠没有了,所以就没有给你打电话,我问为什么没有,她含糊的也说不清.
这个事情的经过到现在已经是2011年7月初了,大楼的主体在2010年底已经都建好了,我都没有上去看到户型,直到昨天我上大楼看了我的房子才知道我的房子阳台没有了,厨房和卫生间的窗户也没有了!!而且卖楼小姐一直都没有告诉我阳台和窗户的事情,我如果不上去看,到现在还不知道!
请问这种情况,房地产商能赔偿我的损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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