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法律高人一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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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3 | 2008-11-3 15: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1、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否可以私下约定,由其中2个(共3人)负责所有注册资本,然后,注册资本被抽逃后,是否没有任何责任?
2、公司停业后不注销执照,会有什么后果?
发起人、执行董事、会计分别会负什么责任?
谢谢各位热心帮助,有关发起人之间由其中部分人出资的约定,其法律效应如何?这个问题还不够清楚,麻烦说得详细一点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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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3 15: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1、不可以。抽逃注册资本会构成刑事犯罪。2、不注销就会被吊销,那么被吊销的后果是《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办法》第31条规定,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名称三年之内不得使用。《公司法》第57条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规定: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对该企业违法行为负有个人责任,自该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三年的,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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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3 15: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1、有限公司发起人是否可以私下约定,由其中2个(共3人)负责所有注册资本,然后,注册资本被抽逃后,是否没有任何责任?如果注册资本被抽逃前,有这样的约定,即使未获利,也构成犯罪主体承担刑事责任。2、公司停业后不申请注销执照,经工商管理部门核实,可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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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3 15:19:43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想法有危险,小心触犯刑法,会判刑的。呵呵~ 公司注册后,抽逃出资有可能会构成出逃资金罪,单位违反的,相关人员会被判刑。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刑法》相关内容供参考。第六十八条 虚报注册资本,取得公司登记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报注册资本金额5%以上15%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公司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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