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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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11-5 07: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我是一名老师,25岁,女,未婚.2001年11月21日下班被保险公司一辆汽车的撞.诊为 右脚粉碎性骨骨折 .交警判对方负主要责. 住院及在家疗养长达6年,期间多达16次手速,医疗费用对方支付部分 请大家帮忙几个问题: 1 .赔偿事项具体有哪些,具体是多少.2.听说对方的车是全保,到底是什么意思. 对方该怎么赔偿. 3 .我是个未婚女孩,很担心将来破脚 ,还有 婚姻生活受影响(夫妻生活,怀孕分娩).鉴定说明不了. ,到底该怎么赔偿啊 ,该怎么跟对方谈才有利啊 ? 很急! 请帮我,越详细越好.多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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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5 07: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你可以告他们啊!1.你说的对方负主要责任,是负责内容的百分之多少?2.在这6年里,还要申请赔偿:误工费用、看护费用、精神损失费用!3.精神损失费用:主要包括,在这6年里因此住院的精神压力,为今后生产生活的精神压力等…………!4.对方的车是全保,全保就是说把所有关于车的保险都买齐了!就是说如果你出了什么事,一切费用都是保险公司承担。应该是这样,可能保险公司也只是承担费用的70%到90%!应该是这样的!去一下律师事物所,去咨询一下,你应该可以讨回个公道!这中间应该还包括对保险公司!如果官司打的好的话,20几万应该是跑不掉的!可以给律师说,如果官司赢了,我给你提成10%左右!祝你愉快(右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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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5 07:5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还是去律师办事处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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