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违法被人权,没有说理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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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0 | 2021-1-8 10: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检察机关保犯罪,举报违法被人权
  市长签字为和谐,国家利益民财损
  
  司达尔牌子大,骗起钱全大话
  十年冤案难述,重金寻你相助
  
  
  1、举报违法丢失公民权
  2003年我向营口市人民检察院举报营口市房产局产权处向未经任何审批非法建筑发放房照一事,并提供相关材料和此房纠纷给我造成巨大损失法院判决书及此房低压骗贷179万人行证明(此门市房发票价100万和2004年营口市西市人民检察院检查终结报告,此证明产权处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向未经任何审批且未完工违法建筑发放房照。其目的就是欺骗人行贷款,更难让人理解的是检察机关以未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巨大损失不予立案。国家损失作为百姓管不了,人民的损失谁来管,检察机关为何剥夺我的公民权,我想这可是建国以来全国第一例因为举报违法,丢失公民权第一案。
   (最牛的检察院文件)
  2、市长签字为“和谐”不管百姓的死活
  2004年我向营口市人民政府举报营口市房产局产权处给未经任何审批违法建筑发放房照一事,并提供检察院检查终结报告及伪造房产档案等证明,没想到市长以社会和谐,如撤消房照会给国家造成巨大损失等种种理由(贷款多年未还银行),对其违法行为不予处理。而且签字下文件使违法行为合法化。市长明知此违法建筑(占用消防通道)是政府部门开发的,这位市长更知道此建筑旁居民楼售价每平米3000多元,而此门市房售价每平米1000元(发票)。国家利益损失多少他能不知?我想每个公民都能想到其中的奥妙。和谁和谐那?市长心理最清楚。他也难那。。。。。。如果这位市长“真心”为了国家利益,不管百姓死活也能让人民理解。
  
  十年来我一直找政府各有关部门,但至今没有解决,网求助,希望引起有关领导重视,更希望媒体和广大网友转载、声讨、谴责这些披着关心民意外衣的官员。
  
(市长签字为违法建筑合法化下发的文件,详细可见博客)
  
  司达尔牌子大,骗起钱全大话
  
  我是辽宁省营口市公民,2006年5月我在沈阳朋友介绍陪同下来到沈阳司达尔律师所咨询民事申诉案件,当时司达尔原所长看完案卷后,认为此案存在很多疑点是件错案,答应受理我的案件,于是把此案交予他女儿(2010年听所里人说她没有律师资质,她也没有向我声明)和陈律师办理。在以后几年时间里我每次找到她们,她们不是推脱就是不接电话,说一直在追法官办理啦,一会又说给法官送礼、请吃饭钱不够啦。总之几年里我认为案件没有实质性进展。2010年我找到新来所长讨要说法,并向所里反应受理我案件存在以下问题。但至今没有得到公正处理。
  一、超标收费,不签代理合同,为接案件大话连篇。
  2006年5月初两位律师看完材料后让我交7万元代理及差旅费,并保证此案胜诉。在以后几天里赵红几次给在营口的我挂电话,说他们所在省高法人际关系和实力。基于朋友的介绍和律师的保证,于是在我经济困难情况下,向人借了4万于5月12日交到所里,并保证案件胜诉后交余下3万,她们明知我的申诉案件案值只有50万元左右,她们所要代理费严重超出行业标准。也没有签订任何合同,只让我在几张空白纸上签名,并说我不在沈阳办理案件时应急用。
  二、拿委托人的钱,以取证为由进行免费旅游。
  
至从两位律师接案后,是到过营口取证,这我不否认。但她们在沈阳司法局律管处说她们来营口不下50次,我不到她们取得了哪些证据,看来只有良心知道!反正在省高法档案卷里没有发现,我说她们拿委托人的钱旅游为过吗?这一点律管处领导可以证明的。
  三、省高法法官换了很长时间,她们竟然不知,对我却说经常联系。
  2007年底我在沈阳和两位律师联系,她们不接我的电话,没有办法第二天我去了省高法,后来陈律师也到了,我找到她们所说的办案法官,可那位宇法官说此案已交出半年多啦,该案由基层调来法官办理。于是我找到立案庭领导,才知道此案不受理裁决已下达。而两位律师却不知此案已结。难道这是司达尔律师所的工作作风?我就不知她们所说的请吃、送礼都给谁了,也不到她们都和谁经常联系。
  四、证据丢失,推脱责任。是司达尔律师所的特色吗?
  2010年3月初我找到律师所赵红要借我的案卷,(当时陈律师已不在司达尔律师所干了我却不知道)赵红说案卷丢失了。于是我找到新来的所长,赵红拿来很薄一本案卷,我看了说这里缺少三分之二材料,没办法新所长在省高法档案室复印来案卷,我看后发现省高法案卷里缺少几个重要证据和她们在营口的取证材料和照片。就连律师都承认这几份证据对案件审理能起到重要作用。而她们在沈阳市司法局律管处解释说把这些证据交给省高法姓张的法官了,张法官已经死了,也就是说查无实据,看来司达尔律师所法律意识还很强,这就是司达尔律师所给委托人的解释。她们的这种说法不知司法局领导相信否,作为律师应该知道证据对案件的重要性,由于司达尔律师所没有将新的证据交给省高法,致使我的申诉案件没有被受理。
  2010年3月我到司达尔律师所讨要说法,新任刘所长答应退款70%,我没有同意。他们所里研究同意继续办理我的案件,直到年底也没有拿出处理结果,可能是认为我是外地人在沈阳举目无亲?于是我于10月中旬向沈阳市司法局举报司达尔律师所的这种欺骗违规行为,而在司法局调查时司达尔律师所竟说他们没有责任。我认为案件办理如何那是能力问题,而他们这种行为是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由于司达尔律师所不负责任的做法,加大了我的申诉时间和成本。以上我所说的在司法局都得到证实,希望司法局领导能秉公处理,还我公道,避免更多的委托人上当。
  
  重金30万,帮我讨公道
  
  我是辽宁省营口市公民李家志,今向你们说说营口市两级法院法官滥用职权不能依法办案及辽宁省高级法院受理申诉案存在的问题特向你们反映,希望有关领导调查处理,更希望媒体、及广大网友支持帮我讨回公道。
  2000年10月18日我与赵某(原区人大代表、区法院陪审员)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两份(经营超市),第一份1200平(在诉讼中营口市检察院查明此建筑是违法建筑,房照也是违规发放,并下达检查终结报告书交予营口法院)此建筑未办理任何审批和使用手续。包括消防、电力、水物等。第二份合同300平(检察院在案件审理查明此房和赵无关,是其他三人产权以在银行低压贷款,并向法院提供银行等证明)。2001年在我超市开业后被消防、电力、水物等部门查处以无法经营(停业)。无奈我找到赵某签定补充协议,赵某答应补办相关手续,因违法建筑占用居民楼消防通道无法办理。没想到赵某以我违约将我起诉法院。在营口市两级法院三次审理中,其中一次检察院提出再审建议,理由是:1、法官拒收我提供相关证据,2、第一份合同建筑违反国家法律,3、赵某违约在先,补充协议可证明,4、第二份合同属于欺诈,证据是房屋他项权证,等合同履行存在问题。没想到三次法院判决都以房屋存在瑕疵,不影响使用,三次判我败诉。难道国家法律在营口市法院行不通?接到终审判决后,我向营口市中级法院提出申诉,长时间没结果。
  2004年下旬我到辽宁省高法上访,接待法官说:营口市中法没有裁决,我们无法受理。没办法2005年5月18日我委托沈阳司达而律师所代理我的案件,很快拿到营口法院裁决并在省高法立案。后我到省高法了解案情,不知何原因办案法官将我案件交于地方法官匆匆办理,很快下达不受理通知书,但我拿此通知书到省检察院申请抗诉时,省检察院办案检查官说;此通知书不据法律效率,无法立案。身为百姓才知打官司之难那,但我相信在当今社会总有说理的地方。今向领导、媒体、广大网友求助,希望有关领导调查处理,还我法律公道。
  
  
  相关材料在我博客中:http://blog.sina.com.cn/lijiazhi1966
  (打开博客中“图片”即可看到相关文件)
  
  
  辽宁省营口市公民:李家志
  
  电话:13352301779
  
  201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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