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向员工手服装押金是有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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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11 | 回复2 | 2008-11-7 11: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不合理,违法的。案情简介:2005年3月7日,杨某向宣武区劳动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在2004年8月11日到该公司求职时,该公司向其收取工作服押金500元。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到举报后,及时立案,并于举报当日对该单位下达了《劳动监察执法检查通知书》。2005年3月8日,在对被举报单位进行检查后,下达了《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该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携带有关材料到区劳动监察大队接受询问调查。经查,被举报单位存在向举报人收取工作服押金的问题。区劳动保障局及时向该单位下达了《告知书》和《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被举报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了行政处罚。查处结果:一、没收违法所得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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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问 | 2008-11-7 11: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不合理,你可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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